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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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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节 驼城,母马,伤心人


      牛进达看到宝贝孙子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见云烨的脸黑的像锅底,就安慰他说:“没关系,袁老先生谁的面子不给,批命全看心情,心情好了一天会批三次,心情不好十几年都不批一个,今天孩子们排不上,没关系,我们以后再等机会。”

      “批了,他说两孩子是福娃娃,还送了俩孩子一人一个玉雕,就是没说以后会怎么样。”云烨怏怏的将事实告诉了老牛,自然,说老牛断子绝孙的鬼话自然不说。

      老牛两口子从孩子脖子上翻出两个玉人仔细看:“一看就是纳福的好东西,宝贝啊,以后可不敢弄丢了,这就是命啊。”

      趁着两位老人高兴,云烨悄悄地走掉了,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惹了一身的腥臊,两个孩子是福娃娃,自己该是什么?大阿福?

      刚才仔细研究了一下老家伙说过的话,发现他的话都是模棱两可的鬼话,什么叫做已成真龙?有本事你弄头龙盘在柱子上看看。

      什么叫做麒麟?还他娘的瑞兽,以前有过麒麟,那是一头猪装扮的。蛟龙鼔水兴波?窦燕山干掉过一条蛟龙,岳州人干掉过无数只,长安女子的包包很多都是蛟龙皮做的,很稀罕吗?龙颈凤肩?李恪的脖子没有长得比别人长,现在就更短了。

      说不准的事情就赖在老子的头上,长孙原本就没什么大病,谁知道为什么出事,说不定是老家伙为了自己的预言灵验,自己下的手。

      牛见虎伤的是脚,不是要害,凭什么不能有孩子?利用了老子,然后用一个祥瑞的名头向老子示好?这是袁天罡早就玩烂了的招数,现在拿出来不够丢人钱。

      云烨在心底做最恶毒的揣测,气的马车都不坐了。昨夜荒唐之后的腰酸腿疼也消失殆尽,旺财踢踏踢踏的跟在云烨后面,好像被路上的行人看得不好意思,觉得云烨不该不管它,就把脑袋靠在云烨的肩膀旁边,让别人看起来好像云烨在牵着它。

      等到怒火发完,一抬头就看见了自家的牌坊。路走的有点多,脑子这才注意到了身体的不适,脚底下生疼,不用说起水泡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膝盖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刘进宝连忙搀扶着侯爷坐到了马车里。

      回到家躺在热水池子里感觉手脚都不能动了,脚底下打的泡不是水泡,是血泡,今晚看样子不用睡了,劳累过度会让身体疼痛好几天。

      躺在床上让辛月给自己念军报,陇右的将士们已经集结完毕,整修十日之后就要开赴北庭替换那些已经执役五年的边军。

      “夫君。妾身不能陪你去北庭,这是国法,可是那日暮能去,她就是一个妾侍,铃铛的身子太弱,去了北庭妾身担心她回不来,所以就让那日暮陪您去北庭,她本来就是在北面长大的。去哪里没问题。”

      辛月唠唠叨叨的说了好久,等她低下头的时候,才发现云烨已经睡着了。

      家里来了很多的老帅,指点着地图确定行军路线,北庭他们没去过,最远也就到过突厥,吐谷浑。薛延陀。

      “自长安出发,经陇右过敦煌,西出阳关可达鄯善,且末、于阗、莎车等西域诸国。小烨既然需要坐镇北庭,治所必然处在庭州,听说那里还算得上是一座水草丰美的宝地,就是庭州的城池差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现在没人能是大唐的敌手,敌人不敢妄动,小烨去了北庭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筑城,城高壕深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危。”

      云烨摇摇头道:“小侄去了北庭不打算筑城,您只要看看小侄这次遴选的军队就知道了,全是骑兵,北庭太大了,在一地筑城,小侄就必须将兵马都驻扎在庭州,这样一来,敌人只要绕过庭州就如同进入无人之境,这样的驻扎军队没有任何意义。”

      秦琼吃了一惊道:“不筑城你如何熬得过那里漫长的冬天?你不要忘记了,你带领的都是关中子弟,不是那几位异族将领统领的草原骑兵,他们熬不过严寒的,陛下东征时,在高丽的时候就冻死冻伤了很多的士卒,此法不可取。”

      “伯伯,这个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小杰在楼兰找到了那些楼兰人,并且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非常适合筑城的地方,据他信中交代说,那里居然有一座暖湖,冬日的时候那里的青草还是绿的,根据他的测算,可以筑一座十里之城,北庭的大军只有三万六千人,再加上仆从军,人数不会超过十万,这样的一座城足矣容纳。

      最可喜的就是,那里距离敦煌这样的大城很近,只有一千五百里,容易接受国内的补给。开春之时,小侄就带着大军在北庭巡梭,严寒之时就回到楼兰休整,北方的冬季漫长,足足有五个月之多,所以,这样的准备是最合适的,也能最大限度的巩固这片新的国土。“

      云烨的话让几位老将陷入了沉思。长年跋涉在边荒,这需要的不但是强悍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还需要庞大的后勤支援才能做到,云烨太想当然了。

      鉴于云烨给大家的惊喜太多,尉迟恭问了一句:“子何恃而往?”

      尉迟恭拽文没人笑话,这是他现在不多的几个喜好之一,自从儿子成为文官并且干的风生水起的以后,尉迟恭就开始读书了,特意清了先生,自己以身作则跟着先生念书,家里的其余几个孩子还有孙儿都必须跟着他念书。

      这件在别人看起来可笑至极的事情,几位老兄弟却在大加鼓励,包括李二都亲自下旨勉励,这才是眼光长远之辈,今后想要从武职一途上获取功勋已经非常的难了,但是爵位的更替却是无情的,每过一代除爵一级这是死规定,如果想要子孙有进取的心思,就必须转入文职,转入文职没学问怎么行。

      尉迟家的子孙大部分比较愚钝,能进入书院的只有寥寥的几个,几个人是撑不起一个家族的,所以尉迟恭说话的方式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无他,唯驼城与母马而已!”云烨也回答的言简意赅,

      自从他见到夜陀的驼城之后就喜欢上它了,那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城池,一万头骆驼就能组成一座非常庞大的城池,而骆驼这东西,西域从来就不曾缺少过,只要给它饱餐一顿,数日就可以不加理会。

      草原戈壁上的战争往往来得迅如烈火,疾如暴雨,来得猛烈去的也快,所以有一座巨大的驼城就能抵挡住敌人的第一波进攻,一旦顶住了突如其来的打击,云烨不认为谁还能挡得住带有火器的关中子弟。

      至于母马,那是人家成吉思汗的故智,母马的奶水其实就是最好的食品,云烨拿过来用用,估计铁木真不会有什么意见,说不定大唐在扫荡草原的时候,已经把铁木真的祖先干掉了,今后会不会出现这样一个人都成问题。

      自己的任务和目的就是监视那些牧民们离开大唐,去遥远的西方去为自己求得一席之地,苏定方智谋和武力足够,职位太低,没有云烨那种临机决断的能力,这也是云烨去北庭的原因之一。

      老帅们弄明白了这两样东西的用途,也就不再提建城的事情,而是专心的帮助云烨谋划北庭的事物,演绎去了那里之后会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变化。

      这样的会议在云家进行了整整六天,云家的账房记录下来了俩尺多厚的文牍,这些都需要云烨在路上吃透,吃深。

      “走的时候就不送你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吉利,你好自为之。”老程出门的时候拍拍云烨的肩膀就骑上自己的马走了,别的几位老帅也是一样,他们本来就不是婆婆妈妈的人,生死别离对他们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随着离别时期的临近,云家变得格外安静,云烨去了军营,他这个大帅不能总是留在家里,帅帐里总得有人才行。

      那日暮的马车,吃食,各种物资装了一个车队,那日暮见辛月在给她准备马车,就笑着说不用了,自己能骑马,可以一直骑着马跟随夫君到天边。

      辛月重重的一记耳光就抽了过来,恶狠狠地对捂着脸的那日暮说:“你现在不是一个牧羊女,你是云家的如夫人,你要是敢在北庭丢云家的脸面,回到家里看我怎么收拾你,到时候夫君都救不了你”。

      那日暮习惯性的点点头,她看的出来,这一次辛月真的是发怒了,以前辛月揍她的时候从来都不打脸,总说什么纳妾纳色的话,把脸蛋打坏了就白纳这房妾侍了。

      辛月打完人,就失魂落魄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将自己的头埋进被子里怓哭,而且哭的非常的伤心,这一次,她真的是妒忌了,妒忌那日暮可以一个人陪着丈夫去遥远的天边。

      行军鼓响的时候就是断肠人的末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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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节 有学问的神棍


      不管辛月如何的不愿意,不舍得,出征的时日依然在一个普通的黎明到来了,作为当家的主妇,这一天她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一大早就带着笑容去给老奶奶请安,然后全家坐在一起吃了早饭,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对老钱将春日里的安排交代了下去,夫君不在,家里的防卫也需要得到加强,于是酒坊里的老家臣就住到了家里。

      云寿一开春就要去书院就读,云欢的小少爷脾气也需要自己亲自管束,云暮也变得有些暴戾,昨日竟然拿砚台砸自己的丫鬟,这些在云家都是不允许的。

      南安县伯家的小孙子明日抓周,自己需要提前准备礼物,云家在高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拜托人家,礼物不能轻。

      辛月带着不情愿的云暮去了账房查账,顺便需要把钱庄的一批到账的银币收回来,等到小武计算好了盈利状况,就能重新决定这笔钱的去向了。

      “夫人,西域的商队今年的亏损额很大啊,不但没有向府里上缴一个铜板,反而支出去了六万枚银币,而且账目也没有递交上来,由于是侯爷发的话,老奴就没有阻拦,也没有过问,现在,他们依然在伸手要钱,这一次是两万枚银币,该如何决断,还请夫人示下。”

      总账房老孙和老钱一样都是家里的老人手,有些话还是能对他们说的,免得日子久了,生出隔阂来,现在塞外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也该告诉他了。

      “孙先生。这件事也不是瞒着您,咱家侯爷在决断军伍上的事情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告诉家里人的,西域的商队现在大肆的购买骆驼和母马。我也不知道侯爷要这么些骆驼和母马做什么,事关军务,我也就知道这些,不怪西域商队,这是侯爷亲自下的命令,既然他们需要钱,那就如数拨给,要优先,不能耽搁。”

      老孙点点头道:“老奴多嘴了。这就去办,军伍上的事情耽搁不得。”

      老孙走了之后,辛月就坐在暖炕上翻看账本。云暮难受的扭来扭去,却依然撅着嘴不肯道歉,想想还有些委屈,爹爹,娘亲一走大娘就把自己看起来,那个丫鬟就是讨人厌,自己在作画,她站在边上嗑瓜子,声音可难听了,火气上来也没看什么东西。顺手就扔了出去。又没有打着。干嘛非要说我的不是。

      辛月翻看了一会账本就开始发愣,以前看账本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享受。今天,不但淡而无味,还晦涩难懂,上面的那些个数字似乎也在找自己的麻烦,算了好几回都合不上数字。

      夫君这时候改到新丰市了吧,昨晚听夫君说,他这一路不会停留,大军一路快速地到达陇右之后才会在兰州屯驻休整十天。

      这一次出征,夫君似乎忧心忡忡,以前出征他可没有这样哀伤过,只要一提起陇右和昆仑山,他似乎就满怀的伤感,无论怎么问,夫君一个字都没吐露,只说事情怪异,妇人家听不懂,既然这么说,那就一定和祖师爷爷有关,老天爷啊,今天怎么忘记了给祖师爷爷上香。辛月怵然一惊,连忙拖着不情愿的云暮快快的去了供奉祖师爷爷的房间,一连上了三炷香才罢手,诚心的向祖师爷爷祷告过后,又给盘子里的那个骷髅上了一炷香,这是夫君的救命恩人,不能怠慢。

      既然带兵,云烨就没有坐马车的权利了,这是早年间跟着老程,老牛学会的统兵之道,赖传峰在前面开路,自己坐镇中军,五蠡司马范洪一在后面压阵,这是标准的行军方式,至于辎重五天前就已经出发了。

      大军迤逦而行,刚出了长安地界,云烨就下令按照作战队形滚动前进,前哨收缩,后卫跟进,轮流着担任前卫,行军的速度立刻就提了起来,左右两翼的哨探,不时地出现在两边的山岭荒坡上。

      过州府不入,夜晚只能在城外驻扎,云烨谢绝了一切招待,军中大营不许外人进入,从现在起就必须给军士们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勉力的自给自足。

      到了北庭就不可能像在关中得到无穷无尽的补给,在北庭,蓝天底下就是你自己,到了那个时候你打算依靠谁?

      行行止止,不觉已到陈仓故地,夜宿荒郊,云烨巡营到了后营,却看见袁守城,无舌,那日暮三人正在烹茶谈天,也就坐了过去,听袁守城讲古。

      “先秦年间,有个陈仓人猎到一只像羊又像猪的怪兽,准备进献国君。可是却有两个小孩劝他万不可行。因为这个怪兽,名叫“猬”,刚一出生,就张口吃母,及长,吸人脑浆,陈仓人一听赶紧用力打头,欲把它杀死。

      突然,猬开口说话:“你不要杀我,快放了我,去逮这两个小孩。他们是龙凤胎,都叫陈宝,得男者称霸,得女者称王。”

      陈仓人闻言,以为灵异,放下猬去逮小孩。可是两个小孩忽然变成两只神鸡,一只飞到了河南南阳,千年之后转生为汉光武帝刘秀,另一只直飞陈仓山顶,化为石鸡,体大如羊,光洁如玉。你们看,那座陈仓山像不像一只雄鸡?依我看,这里叫什么陈仓,干脆叫做宝鸡算了,这个名头可比陈仓好听得多。“

      云烨听到这里不由得呻吟一声,这个老神棍到底是真神仙还是神棍啊,据自己所知,唐玄宗跑路以后,陈仓就改名叫做宝鸡了。

      老神棍讲完故事,给云烨倒了一杯茶就问:“小子,你把大军撵狗一样的这么快就到了陈仓,却打算在兰州休整十天,这是为何?休整为何不选择通都大邑,反而选择兰州这样的小地方,其实到了秦州就该休整了。“

      云烨喝了一口茶笑道:“这是小子的一点私心,准备去荒原祭拜一下先师,所以就选择到了兰州再休整,让先生见笑了。“

      袁守城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亮晶晶的,大笑着拍拍云烨的甲胄说:“好样的,有孝心就是好样的,听闻你老师乃是半仙之体,不知这个传闻可是真的?“

      云烨摇摇头道:“不知道,家师也需要饮水吃饭,走路也没有腾云驾雾,他老人家的衣服都是我给洗的,也会受风寒,我不认为他老人家是神仙。”

      “这就对了,释迦摩尼也会被人暗算,也会扭伤脚跟,(出自佛家典籍),老子出关之时也需要接受饮食,仙人不一定就要腾云驾雾,呼风唤雨,除了张道陵跳进悬崖不死之外,没听说别的半仙有这方面的传奇。

      最近的神迹就是达摩的一苇渡江,老夫亲自去看过,纯属谣传,张道陵的事迹也是被自己的徒子徒孙吹出来的,老夫在龙虎山特意翻遍了古籍求证,发现张道陵的手书里面也没有关于他选择弟子的种种神奇,多半是后人子弟为了传教,故意编造出来的,小子,你也知道,乡野间的愚夫愚妇们就相信这个。

      就像老夫的铁口神断,大部分也是吹嘘出来的,玄学是一门学问,而不是神通,所谓的驭神算而测无常,就是要用你已知的条件按照事情发展的一般规律去计算,去测度,小子,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就像是你把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去,只要不受特殊的阻挠,他就会一直滚到坡底。

      皇后的身体虚弱,有气疾,再加上她又是一个能生养的,嘿嘿,所以老夫按照一般的规律去测度她的寿数,本应无大错,只是你和孙思邈的出现,打乱了这个步骤,就像一颗正在滚落的石头忽然被一棵大树拦住了,这就是意外。“

      云烨的脑子里响的厉害,这就是铁口神断的本来面目,如果这样就能去揣测一个人的命数,还不如让孙思邈来做,一定比这个老神棍准确。

      老天爷啊,算命就算命,你扯到学问上去做什么?后世有一句话说得好啊,算命的武装上科学,就是神仙也扛不住啊,现在才知道后世的那点玩意,都是老家伙玩剩下的,混沌理论里说过,一只蝴蝶扇扇翅膀,远处就会出现风暴。

      且不论这个论点准确不准确,从字面上就知道,一个石头从山顶滚落,他绝对不是单纯的滚落下来就完事,一定会造成某种多米诺效应,最后它的落点谁都无法控制,老家伙太自以为然了吧?

      “小子,你祭拜先哲的时候能否容许老夫观礼?”

      “这是自然,家师最为好客,有客人远来,自然会喜不自胜。小子代家师谢过先生高义。”云烨特意起身谢过袁守城。

      “且容老夫同往。”无舌也是一脸的肃然,云烨点点头。

      “咱家的老祖宗妾身是一定要去拜祭的,到时候好好地给老祖宗磕几个头,感谢他把夫君全须全影的交给了我们。”那日暮站起来双手合十朝天空祈祷。

      “大家一起去,拜祭先师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我一定要搞明白,到时候会带上军士一起去,那里有一眼泉水,非常的神奇,我想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云烨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些咬牙切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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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节 辨机的命运


      大军在山里兜兜转转走了两天,出了山口,脚下就是秦州,这已经是云烨第三次来到秦州,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总想着从麦积山上弄一个佛头回家,现在完全没了那些兴致,简单的对秦州刺史吩咐几句,留下了猪羊,美酒,歌姬统统不要,大军依然驻屯在麦积山下。

      战马的草料秦州刺史早就预备好了,辎重队伍留下的补给已经分发给了将士,很丰富,肉干和肉粉都有,将士们将肉干放在火上烤烤,就吃得香甜,至于肉粉倒进了粥锅里,加一把盐就是很好的军种美食了。

      很明显,袁守城获得了那日暮和无舌的尊敬,老家伙吃着云家的特产桃子罐头赞不绝口,认为比鲜桃还要美味几分。

      见他们聊得开心,云烨依然在亲卫的陪同下巡营,这些东西都是老牛教会自己的,很早以前,他和老牛拖着粮车从这里走过的时候,那时候的心境和现在大大的不同,那个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躲开那片荒原,现在,只想着如何挖开那个泉眼,看看到底是什么缘故让自己从一千多年后来到了这个纷乱的大唐。

      麦积山周围风景秀丽,山峦上密布着翠柏苍松、初春的寒冷天气里依然翠碧,攀上小山,极目远望,四面全是郁郁葱葱的青山,只见千山万壑,重峦叠嶂,青松似海,云雾阵阵,远景近物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景。

      “佛国总在形胜间,小子,以色娱人,以色惑人不只是形容女子的。山景,水景同样适用,你是一个受天地钟爱的宠儿,所以不要对他产生疑惑。也不要对他抛弃你感到愤怒,这个世道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失去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得到的。

      看得出来你心中充满了愤怒,在大唐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最冷酷的帝王也对你钟爱有加,最博学的高士也视你为小友,在这样的情形下,你依然愤怒。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孤儿在质问抛弃他的母亲,忘了吧,前世如烟。往事如烟,风吹过也就什么都不剩了。“

      袁守城身上宽松的葛袍被山风吹得猎猎作响,他的话语却清晰地传递到了云烨的耳中,这就是老家伙根据已知的条件猜测出来的事实吗?

      “十几年前,有一个少年,看到麦积山上有无数的佛像,他就想偷偷的敲下来一个佛头带回家,他有一个拙劣的伙伴,刚刚摸到牛儿堂,就被一个黑脸老僧拿着棍子堵住了。那个老和尚的武功很高。两个少年人用谎言逃脱了大难。袁老先生。您说说谎言是不是真的能够长久持续下去?“

      袁守城咳嗽一声道:“老夫比较喜欢听诚挚的谎言,真相有时候会非常的残酷。残酷的让我们无法直视,所以你看呀,这座丑陋的山需要苍松翠柏来装饰,那条大河也需要水流来装饰,所以啊,在某种时候,苍松翠柏就是大山的谎言,奔流不息的长河就是大河的谎言,想想看,没有苍松翠柏这个谎言修饰的高山是多么的无趣,没有河水的这个谎言装饰的大河显露出千疮百孔的河底该是多么的丑陋。”

      云烨深深地给袁守城鞠了一躬诚挚地说:“先生高见!小子日后争取做到说的每一句话都诚挚,说的每一句话都动听,做的每一件事都要给他披上浓妆重彩。”

      “哈哈哈,孺子可教!你我共勉吧!”袁守城似乎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背着手大踏步的就向山下走去,老家伙走路的姿势都是那么的仙姿飘飘。

      一队托钵僧向军营走了过来,止步于百丈之外,其中一个托钵僧走到军营前对迎着他走过的军士说:“请禀报大将军,就说故人辨机求见。“

      云烨听到辨机到来,微微的愣了一下,就让军士把辨机带过来,在长安没见过辨机,甚至在自己去找玄奘闲谈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辨机,没想到他现在居然在麦积山。

      云烨的中军大帐,也只有一桌一椅以及背后的一张猛虎下山的屏风而已,刘进宝找来两个蒲团扔在地上,在中间加了一张矮几,就完成了迎客的准备。

      高阳现在恐怕连辨机是谁都不认识吧,没了尘世诱惑的辨机会是什么样子云烨非常的好奇,以前在少林寺的时候,辨机还是一个小沙弥,就长得清秀无比,现在长大了,不知道该是怎么样的风神俊秀。

      “贫僧辨机见过大将军。”一个黑衣僧手里托着一个钵盂,衣衫褴褛,却显得悠然自得。整个人黑的像煤球一样,只要一笑,就露出一口的大白牙,一低头,头上的九个戒疤。

      云烨苦笑了一下,满长安的僧人也不见一个烧戒疤的,这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怎么辨机现在就烧上了?

      “你头顶的伤疤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什么讲究不成?”云烨打算问清楚。

      辨机笑道:“佛家无此说法,只是贫僧自《梵网经》上看到佛偈云: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又从见到《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而且《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所以贫僧就从善如流立下宏愿,愿意烧身侍佛。“

      和一个开朗的和尚谈话非常的有趣,通过谈话云烨才知道,辨机这个家伙刚刚从塞外回来,他去塞外就是去向牧民传教的,并且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他在塞外的草原上整整居留了两年,现在想要去长安向善信士化缘,在草原上建一座宏大的寺庙,恰好今日在麦积山挂单,听到云烨的大军驻扎在附近,就过来拜访一下。

      “草原上的牧民是善良的。是温和的,见到我们非常的友好,还特意宰杀了羊请我们吃,他们那里知道我们是持戒僧不能近荤腥,他们畏惧天神,却不知道自己的神灵在那里,他们想要朝拜,去只能对着大山河流献上自己的贡献。“

      “所以你就认为应该给他们盖上一座寺庙,每天蹲在寺庙门口收钱收牛羊?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听说荐福寺现在就这么干,想烧头柱香,先要看添了多少香油钱。“

      云烨回答的很恶劣,但是辨机丝毫都不在乎,他在外面辛苦两年爬冰卧雪的早就见识了各色人等,云烨这样程度的羞辱还算不得什么。

      “这样的事情总是有,免不了,佛门不可能做到一尘不染,佛祖讲经都需要金砖铺地,世俗僧犯点小错难免,贫僧已经发下宏愿,想要为草原上的牧民修建一座佛国,不收钱,也不收牛羊,我们只是一心为牧民祈福,大开方便之门,不论是谁只要想进佛国,我们都不会阻拦,任由他们在佛国沐浴神辉,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论是谁想要获得我们的帮助我们都会义无反顾,我只愿佛祖慈悲,能够安抚那些不安的灵魂。“

      辨机说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似乎都在发光,他的眼神是狂热的,行动是执着的,手里托着的钵盂立刻就伸到了云烨面前,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位大财主,万万不可放过。

      辨机在千军万马中打劫大将军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不但有十枚金币,还有三十余枚银币,再加上那日暮夫人的一套首饰,临走的时候还用语言逼迫着暴跳如雷的大将军写下了五百枚银币的欠条,他会去云家庄子找云家的大夫人去收钱的。

      袁守城和云烨站在帐篷口看着辨机带着那一队僧人远去,袁守城说:“我们先不下判断,写在纸上然后一起拿出来看看我们的答案。“

      云烨深以为然,两人背对背写好了纸条然后一起在油灯下展开,相视一笑就把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了,看着纸条化为灰烬,云烨问袁守城:“我们这样作壁上观真的还好么?“

      “没什么问题,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我们没有怂恿,也没有推波助澜,更加的没有害他,他将来倒霉与我等何干,再说了,我们马上就要西出阳关,再无见到故人之时,为何要操那么多的心思,先去昆仑要紧。“

      大军吃过朝食,穿过秦州古城再一次走进了大山,想要再一次停下来就会来到黄河之滨,赖传峰的先头部队已经身在十里之外,范洪一的后队还在秦州,这一次人数并不多,多的是无数的战马,此次出战云烨对骑兵最低的要求就是双骑,一位战士最少需要两匹战马,一些家境富裕的子弟甚至配备了三匹马,两匹骑乘,一匹载重。

      唐人现在习惯性的将自己武装到牙齿,数年前一袭光明铠,还是少数人的宝贝,到了现在,一具光明铠,并不比两匹马值钱。

      原因就是钢铁泛滥了,它的价格掉的厉害,始作俑者就是长孙家族悍然掀起了价格战,他们家准备用低廉的价格占领钢铁制品的市场,在云烨出门之前,长安的铁匠铺子已经不知道倒闭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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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节 贿赂


      马王本来打算一蹄子把旺财踢跑的,闻到了果子的清香之后,就把头探进布袋子里闻闻,没发现有问题就开始吃袋子里的梨子,旺财欢快的的围着马王转悠,以为自己已经被接纳了,得意的朝着云烨这边叫了一嗓子。

  “夫君,不对啊,马王没有撒尿,它这是不打算接纳旺财。”举着望远镜偷看马王和旺财互动的那日暮惊叫起来。

  果然,马王吃完了果子又开始驱逐旺财,连撕带咬的,似乎不把旺财撵走就不罢休,可怜兮兮的旺财再一次回到了云烨的身边,瞅着山坡下的马群一个劲的叫唤,又不敢下去,那个马王远远地站在荒原上,阻挡了旺财回马群的道路。

  “这个世上无所谓忠诚,也无所谓坚持,马王之所以坚持不许旺财进马群,不过是价码不够,可是我家旺财,最不缺的就是所谓的价码,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饥饿了一个冬天的马群,我就不相信它们能受得了豆料的诱惑。

  刘进宝,找一袋子黑豆,放在旺财的背上,看看这样的敲门砖能不能让旺财获得进门的权利。“云烨笑着招招手,刘进宝立刻就把一袋子豆料放在旺财的背上,云烨掏出手叉子,在口袋上戳了四五个小口子,圆滚滚的豆子不断地从口子里淌出来,旺财低头卷了一口,云烨在它的长脸上抚摸了一下,指指下面的马群,旺财就再一次战战兢兢地向马王靠了过去。

  马王怒不可遏,轰隆隆的跑过来,准备把旺财彻底的收拾一顿,旺财转身就跑,豆料淌了一地。马王追了两步,看见了豆料,就开始低下头舔舐掉在草地上的豆子,这个时候贴膘比较重要,旺财见马王不追了,就小心的往马群里钻。

  等到马王吃完地上的豆料。旺财就已经混进了马群,无数的马围着旺财打转,不是因为旺财受欢迎,而是因为旺财背上的豆料过于吸引马。

  马王连撕带咬的赶跑了马群,旺财留在原地不动弹,只是身上的豆料哗哗的往地上淌,旺财还故意靠近了马王,给它的身边多淌一些豆子。

  “哈哈哈,马王撒尿了。旺财正在拿蹄子踩马王的尿渍,这下子它可以回家了。”那日暮笑的嘎嘎的,山口上的诸人也为旺财高兴。

  只有袁守城叹息一声道:“不外如是啊,可怜世人与牛马何异。”

  云烨才不去袁守城会不会感叹,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旺财回家,每年三月份就是旺财的发情期,到了这个时候。旺财的脾气就会变得非常的暴躁,总想跑出去。

  知道它在怀念这片草场。只是没有想到他对这里会如此的眷恋,看着旺财在草地上撒欢,看着旺财到处去闻别的母马的屁股,云烨打心眼里为它高兴。

  旺财的事情了结了,陇右的事情就完成了一大半回归马群,不过是旺财在发情期时候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动物大部分都是靠本能来决定自己行为的,而人不一样,作为能思考,能创造的一个个体,绝对不是一袋子豆料就能让你回归社会的。或许,需要两袋子?

  旺财此时所有的心思都在母马屁股上,云烨就不能这么想了,带着一大群人穿过了草地,沿着小河溯流而上,巨大的马蹄子踏倒了那些碍事的荆棘,云烨一俯身从荆棘上采到了两颗红红的枸杞子,它们已经被风干,含在嘴里依然有一丝甘甜。

  未来的十天时间,云烨就打算消耗在这里了,他想知道这眼泉水到底和其它的泉水有什么不同,如果能找到一个答案,不管是什么答案,他都会非常的满意。

  “如此的荒僻之地,就是野兽都不愿意多加逗留,云侯你们师徒为何会选择这里定居?而且这里山势险恶,又是阴阳相冲的死地,在这里生存需要莫大的勇气。”

  袁守城手里拿着罗盘骑在马上不断地观看罗盘的指针,对于罗盘云烨非常的诟病,早在汉朝之前就出现了这东西,人们拿着它堪舆山水,寻找墓穴,就从来没有人想过把这东西稍微改良一下,弄成指南针,盘子上面放了一个大勺子用了好多年。

  “木克土为财,水生木为贵,木见木为旺,木生火为泄,金克木为杀,小子啊,你们师徒还真是不讲究,这里不但是阴阳相冲之地,还是五行刑杀之地,你看看这里,除了鬼木生长于此,还能看见别的树木么?

  群鸟高飞,兽群四散,这里的水草比那边山坳里的强得多,你看看那些马可曾跨过小溪一步?遍生荆棘,草木无状,鬼木在此如同鬼爪,你师父故意选择了这个地方是不是?“

  云烨头一回发现袁守城的废话很多,没有一点长者惜言如金的样子,如果能选择地方,云烨绝对会把自己到来的地方选在颜之推的卧房里,那样就没有任何的麻烦了。

  泉眼还在汩汩的往外冒水,水质清澈,就像奔涌的玉液,云烨蹲在泉水的出口,捞了一把水放嘴里尝尝,还是一样的清甜。

  云烨坐在泉水边上一动不动,那日暮靠在云烨的身边也还不动弹,无舌选了一块干净的地方盘膝闭目,刘进宝带着家将们开始搭帐篷,这里就是目的地,侯爷刚才说了。

  袁守城带着三五个道士拿着罗盘到处奔走,他们想从紊乱的磁场里找到一个明确的解释,不需要香烛祭奠,云烨认为心香一片足矣。

  开挖,这就开挖,必须找出原因来,这是云烨的执念。

  家将们开始挖掘了,云烨就站在泉水边等候,初春的土地很松软,这里只有很少的石头,大部分都是松软的沙子,不一会,泉眼就变成了一个冒水的大坑。这样一来工作量就很大了,需要把泉水引走才能继续挖掘。

  一条水渠就立刻被开了出来,当家将们从沙子里找出来一个玻璃瓶子的时候,云烨的鼻子一酸,眼泪哗哗的往下流,这个时候还能看见扁瓶子的红星二锅头,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没记错,这也该是自己背囊里的东西。

  握着酒瓶子,里面还有大半瓶的酒,上面的软木塞子还有大半截紧紧地塞着瓶口,那日暮小心的用簪子将剩下的木头塞子抠出来,云烨想都不想的就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大口,浓郁的高粱酒的味道,还是那么的香醇,就这一口酒,让云烨的心怀大畅,自己果然是从水里爬出来的。

  袁守城一把夺过云烨手里的酒瓶子,狐疑的看着绿色的玻璃瓶子问云烨:“小子,你怎么看都不看就往下喝,就不怕是毒药么?”

  “这是我的东西,有什么好疑惑的,尝一口,普天之下就这点,不要多喝,他们也一人来点,就当是到了我家,我请客喝酒。”

  旺财回到了家,云烨感觉自己也回到了家,找到了半瓶子酒,拿出来待客非常的合适,袁守城还在犹豫,无舌夹手夺过酒瓶子,也喝了一口,笑着对云烨说:“确实是好酒,放了这么些年还没有腐败,的确不易。”

  等到袁守城想喝点的时候已经晚了,刘进宝和别的家将已经把酒喝的点滴不剩,就连那日暮也分到了一小口。

  老袁摸摸鼻子尴尬的一笑道:“没办法,越老越怕死,小心总是没大错。”

  今日的挖掘随着酒瓶子的出现,告一段落了,厨子开始做晚饭,等到晚饭熟了的时候,旺财也回来了,见到云烨轰隆一声就倒在马夫给它准备的干草上,对心爱的稠酒都没有多大的兴趣,脑袋耷拉着就睡觉了。

  那日暮笑嘻嘻的拿着草梗子捅旺财的耳朵,害的旺财把两只耳朵舞动的如同风车一样。云烨拽走了瞎胡闹的旺财,处在发情期的公马这时候一定非常的劳累。

  老袁的问题比云烨还要多,总是拐着弯的打听云烨的往事,而且老家伙就像凤凰一样非福地不落,对自己身处险地充满了忧虑。

  既然知道自己是从水里爬出来的,那就接着挖掘就是了,这样的工作一直持续了六天,已经挖掘到了水脉附近。

  云烨还是命令家将们继续挖掘,袁守城却像一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老家伙昨晚一夜没睡,又是观天象,又是察地脉,还拿出五枚铜钱摆弄了一晚上,到了中午时分,老家伙再也安定不了了,拉着云烨的手说:“我们该离开了,老夫心血如同潮涌,总觉得大难就要来临,昨夜星象昏暗,岚气冲天,地脉飘摇不定,朱雀玄武再无定数,这是杀局,小子,你一定要相信老夫。”

  云烨点点头,他不相信这里会有什么死劫,唯一有危险的就是坑底下正在挖沙子的四个家将,既然老家伙这么说,就相信他一次,正要让家将从坑里爬上来,就听刘进宝在坑底大声地说:“侯爷,我挖到了一个东西。”

  云烨刚要趴到坑边上往下看,就听轰隆一声巨响,大地开始颤抖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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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都是强盗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云烨想起来后世八旗骑兵向八国联军锋的那一幕,一样的人仰马翻,一样的坚贞不屈,一样的对胜利充满了渴望。

  当然,结果也是一样的凄惨,当尸体铺满空地的时候,吐蕃人的决断非常的干脆,他们想都没有想的就冲进了沙漠,回撤的时候,他们果断的顺手杀死了那些受伤的同伴,等到云烨的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地上一个活人都没有。

  站在山口,看着那些没入沙漠的吐蕃人,再头看看地上的尸体,一种极端不真实的感觉充斥了云烨的全身,这样就胜利了?

  “大帅,吐蕃人丢下了两千四百五十余具尸体.逃走的足足有三千人,咱们的八牛弩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这些吐蕃人走的太坚决了,没有丝毫恋战的举动。“

  “怎么统计个数字都不清不楚的,什么叫做余具?就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么?“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眼前的范洪一,火气止不住的往上涌。

  随着范洪一检校了战场,这才发现确实没有办法统计清楚,多出来了好多的胳膊腿还有内脏以及人头,八牛弩宽大的铲状弩矢成了最好的分尸利器。

  “派十个小队,要精锐些的,进入沙漠探查吐蕃人的动向,我要看看他们到底会去哪里,三天后出发!“

  骂错了范洪一,云烨并没有道歉,也不需要道歉,军中没有这套规矩,杀错了人都没有必要感到内疚,统帅的威严必须得到维护。

  分出三千骑兵屯守迪那山口,两面的山头上布满了八牛弩,高高的山壁上,也有斥候日夜不停地巡视,吐蕃人的错误云烨可不想再犯。

  剩下的大军驻守在鄯善城,云烨没打算追究那个城主没有必要,杀掉他,自己走了以后还会有其他的人出来争夺城主的位置。

  “你烧得羊汤还不错,就是沙漠里羊肉腥臊味重了一些记得拿香料遮一下,几年时间没想到你已经为人父母了,茧娘也不错,能陪着你在沙漠里苦熬是个好女子,我改了她的出身,回到长安就没人说她是蕃女了,要不然你这个官是当不安稳的。官员不能娶胡女为正妻这一条法理,督查的非常严格。”

  曲卓坐在云烨的对面,听着云烨讲述这些官场的忌讳他必须竖起耳朵听着,他虽然为官很多年,却从来没有在官场混过,云烨不会任由自己一系的人手被人家刁难。

  “想做地方官呢,就去岳州,在关庭珑手下做事不会被欺辱,想做京官就去兵部,我虽然不再主政兵部,但是我塞进去的人想必不会被人家煎迫。

  这都是你该得的,南诏三年,沙漠五年连升三级并不过分,给你请功的折子已经走了,现在我需要你和狄仁杰一起整理好你搜集的这些文书北庭都护府留一份,另一份需要你带回去交给尚书省,作为档案留存,这些东西才是我们统治北庭的依仗。“

  云烨皱着眉头喝完了羊汤,把碗丢在一边继续说:“狄仁杰秋天的时候就要回去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回去,从那些吐蕃人遗留的财货中给自己牵上三头骆驼挑仔细了,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权当补偿你在沙漠里的辛苦,回到长安,户部也会补发你这几年的俸禄,虽然不多,却是国朝法度所在,不得推辞,去吧,这就带着三口箱子随辎重回楼兰。”

  曲卓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听着,见云烨要把自己赶走,连忙说:“侯爷,不如就让学生在这里帮您,对于西域,没有比学生更熟悉的人了,只要小杰走的时候把茧娘她们母子带走就好,这样一来,学生就能毫无牵挂的为侯爷效力。

  云烨笑眯眯的看着曲卓说:“听说你在大军进城前吼了一嗓子说什么,谁敢与我一战?就你这身板抗不过行军的辛苦的,还说什么一战,你是一心在求死吧?”

  “能活谁会求死,学生只是认为咱们大唐人要是像狗一样活着,不如死了干净,这才拿着刀子准备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您就答应学生的要求吧,学生出身低微想要往上走就只有吃苦这一条道路了,学生打算在北庭再吃几年苦,好歹给孩子挣一个萌补,这样就算是死也值了。“

  “既然你有这个心思,那就留着吧,作为参军留在帐前听用,至于到时候有没有功劳可挣天知道,这一次我们前路茫茫,看不清楚啊。”

  云烨背着手出了曲卓的家,天边再一次开始发蓝了,这一天就要结!。!

  鄯善城的人头一回发现城里满是兵卒却安稳无比,没有人过来把女人从屋子里拖走,也没有人过来把你的那点可怜的粮食拿走,做买卖的商人惊奇地发现,这些士兵,买东西竟然给钱,还都是精美的唐国铜币或者银币。

  心思活泛一点的看着到处转悠的军卒,咬咬牙就把藏起来的货物全部摆了出来,富足的唐国军卒最喜欢的就是那些风格各异的盘子,不管是铜盘子,还是银盘子都非常的喜欢,一些将官甚至会拿出黄金让金匠替自己打造最好的金器,张着鹦鹉嘴,鹿角的金羊是这些人的最爱,一些别致的首饰也获得唐人的喜爱。

  凡是大着胆子开门的商家都在这一次的人潮中赚的盆满钵满,没有胆子开门的人后悔的捶胸顿足,一些年轻的妇人,穿着艳丽的衣裳,在酒馆里给那些唐人跳舞,一晚上收到的赏赐也非常的可观,妇人们就是有些恼火,都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少年军人的欲火,却被一些年长的军士呵斥一声,就乖乖地离开了,赚不到皮肉钱,是唯一的遗憾。

  进入沙漠探查的军士回来了,那些吐蕃人转去了尉犁国,这是在自寻死路?云烨感到极为奇怪,他们不可能在沙漠里带着少量的水活一个半月的。

  “大帅!”其中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兵拱手道:“属下以为,他们准备喝马血,甚至可能在最后关头喝……”

  云烨见老兵欲言又止,就笑着说:“你是说他们准备喝人血,吃人肉?这一代寸草不生,一滴水都找不到,生吃人肉,恐怕很艰难,再说了,人如果长时间不喝水,血是粘稠的,恐怕也不会好喝。”

  老兵听了云烨的话不由得有些傻了,大帅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说大帅也吃过人肉?有见云烨舔了一下嘴唇,不由得大为惊恐。

  吐蕃人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想要折返已经不可能了,目的已经达到,云烨就下令全军移驻楼兰城,在那里大军需要接收大批的骆驼,有了它,就能在西域横着走,等自己从庭州回来,就可以带领大军远赴碎叶城,监督胡人西进。

  想想自己的部下,再想想记忆中的怛罗斯之战,云烨就充满了忧虑,大唐的武装力量在那个时候已经达到了冷兵器能够达到的巅峰,和自己现在的部下相比并不差,陌刀,长枪,横刀,弩箭,床弩,尤其是恐怖的十二担床弩,绝对不是云烨现在使用的八牛弩所能比拟的,八牛弩只是胜在轻便以及射速快这两个优点上。

  说到骑兵唐军骑兵与此前南北朝时有所区别,成熟的马蹬的大量使用使骑兵由秦汉时的轻骑向重甲骑兵发展,也就是人马皆以重甲防护,在战场上发起冲击作战。

  很多的将领因为对手是游牧轻骑兵,且是长途出击为主,所以他们比较喜欢轻骑兵,比如李靖,比如侯君集都是这样的,他们都喜欢用自己多变的战术来拖垮敌人,最后一战而胜。

  云烨不一样,他自认不是什么将才,所以保全自己为前提,非常的推崇重骑兵的冲锋破阵的作用,自己有火药这样的杀器,打阵地战最划算,铺天盖地的火药弩箭不但能杀死敌人还能杀死他们的自信心,他的战场能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所以保持一支强悍的重骑兵用来攻破敌人敌人最后的一道防线非常的有必要。

  大唐有好马,还有用之不竭的钢铁,自然要把这两样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这个时候支撑云烨必胜信念的就是火器,尤其是青雀研制的黑火药手雷,虽然大了一些,投掷的也不是很远,但是放在投石机上还是能当火炮用的。

  他现在终于弄清楚怛罗斯之战唐军为什么只有三万多人了,因为那是唐军后勤供应的极限,自己的三万多人进了北庭,朝廷就必须召回苏定方的两万六千人,六万人的大军,累死兵部也无法完成供应。

  环视四周,全是敌人,曲卓在情报里不止一次的提到西域人的不可信任,吐蕃人的不可信任,西进的那些部族的不可信任性充斥了整个篇幅。

  也好,在这里老子不是正规军,这里也不需要正规军,老子宁愿做一个纪律好一点的强盗,反正没有什么好珍惜的,把西域彻底的打烂,这样就没人惦记这片土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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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高昌


      人能给云烨一个确实的答案,遥远的路途造就了消息妁-,为了弄清楚碎叶城,怛罗斯城,阿拉木图到底是个什么状况,黑风作为商队的首领,带着小苗,曲卓,狗子踏上了漫漫西行路。

  一路上曲卓会教会狗子和小苗怎么卷着舌头说西域话,三个人的头发也会被袁守城手里的秘药染成亚麻色,云烨非常的希望他们能够带来有用的信息。

  狄仁杰也走了,是被云烨撵走的,程处默大醉一场不得不带着手下的军士护送狄仁杰和金竹先生他们回去,许敬宗无比的渴盼回家,却被云烨蛮横的任命成了北庭都护府的长史。

  楼兰待不成了,必须马上起程去庭州把那些文官接回来,迟则生变,辎重队给许敬宗留了下来,自己亲自带着两万人的骑兵准备走一趟北庭。

  兵贵神速,云烨抛弃了那些妨碍行程的东西,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向高昌开进,八牛弩被拆开架在马背上,火药也被分成小袋子,装在马包里,没有了水车的隔离,云烨对自己弄出来的火药的安全性没有半点的信心。

  七月的沙漠骄阳似火,云烨不敢在白天行军,只能在傍晚和清晨快速的走一段路,每当太阳升起来之后,沙漠就变成了绝地,袅袅上升的水汽会严重的干扰视线,在一些低洼的地方海市蜃楼的出现已经让军士们麻木了,再也没有初见时的惊奇。

  穿过了盆地,天山就已经清晰可辨了。在这里云烨必须停下来准备穿越天山谷地,而且交河,高昌都有大唐的治所,是新近划给云烨的属地,更何况这里乃是以前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很多的文官和家属就在此地居住,如今郭孝恪远在龟兹建立新的治所雄心勃勃的想要将安西都护府的治地远拓千里,单纯的认为这里已经是熟地,用不着多少人力,只给这里派驻了一千守军和数目庞大的仆从军,他不知道整个西域的局势变得更加的复杂,宛如一锅已经烧沸的开水,一个应付不当,立刻就有倾覆之忧。

  如果是李绩,他一定不会理睬这些人的生死,只会利用这些人达到自己的作战目的。

  云烨思考了无数个晚上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行军路上他一共遇到了三股马贼,都被云烨击溃,在广漠无垠的戈壁上想要围歼马贼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戈壁上三百人的马贼群已经是很大的马贼群了,云烨遇到的这三股马贼,每一股都超过了八百人,正好是薛延陀的一个莫哈,范洪一审讯过后也向云烨回报说,这些人确实是薛延陀人的军队,他们是在到处劫掠物资,为自己西行做准备。

  交河,高昌的官员接到命令后来到了大营未曾开言已是眼泪滂沱。

  “大将军,卑职身居高昌,可谓一日三惊自从苏帅东归,郭帅西下,高昌就成为了马贼的天下他们或者呼啸于荒野,亦或劫掠于村寨,卑职已经将高昌之地往下挖掘了三尺,准备随时应对就要到来的马贼,一千将士疲于奔命,战损十之二三矣,仆从军卑辞推诿对内如同猛虎,对外懦如羔羊卑职身受国恩,自然不敢临阵脱逃,只求大帅能将卑职的家小带走,卑职就算是战死也无憾事。”

  高昌留守田元义云烨认识,他早年就是侯君集的幕僚,侯君集攻破高昌之后,就委任田元义为高昌留守,侯君集造反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尴尬的人物,幸好远在高昌,侯君集造反的时候没有通知他,他也没有相应,所以才能在这里继续为官。

  “鹰飞于天,雉窜于篙,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活耶“这就是鞠文泰对陛下的回答,既然他们的王都是这么认为的,高昌国内百姓的想法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在这里留下五千精骑,守好交河,高昌,弹压不臣之属,短时间内,必须剿灭境内的所有马贼,恢复对高昌和交河的治理。

  那些仆从军既然胆敢阴奉阳违,就下重手处置吧,这里的人畏威而不怀德,乱世当用重典,仆从军既然违反了军令,那就解散仆从军,队正以上军官全部就地正法,士卒之中施行十一抽杀令,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彻底的让高昌安定下来,至于人心,我们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那也就谈不上失去了。“云烨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

  田元义闻听此言,大喜,从云烨手里结过令箭就带着五千骑兵去处理高昌交河的政务,这几年的委屈在拿到令箭的一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云烨就任北庭都护府的都护,对他来说就是一场能让他重生的甘露,所以他对云烨的命令,绝对会执行到底,论到杀人,侯君集就是一个杀人魔王,如今云烨依然在走侯君集的老路,田元义从中间嗅到了相同的味道,跟着新的上官,或许比跟着侯帅还要让人畅快。

  云烨在交河停留了三天,田元义回来缴令的时候,云烨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

  “斩首几何?”

  “一千六百四十三级!”田元义随口报上来的数字让军帐里的诸将倒吸了一口凉气,谁都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文官,杀起人来会如此的狠。

  “有骚乱?”云烨愣了一下,就算是有十一抽杀令,五千人的队伍也杀不了这些人。

  “回大帅的话,卑职将高昌的属官,衙役也算了进去。”田元义依然很平静,刚刚杀了一千多人好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事。

  云烨点点头,是自己疏漏了,自己习惯性的处置军人,对地方文官总是下意识的回避,一个五品留守如果不是被那些人欺压的狠了,决不至于当着自己的面流泪,经过了这样的一场杀戮,或许他把这些年所受的怨气全部吐出去了吧,高昌也能安定下来了。

  在高昌补足了粮草,云烨就带着大军翻过山口,去折箩满山(博格达山)的对面的庭州治所,如果有可能,云烨打算将庭州的治所撤回来,安置在高昌,郭孝恪喜欢开拓,自己就只好采取守势了,或许这也是郭孝恪的想法,自己一个年轻人就能爬在他这个老将的头上让他感到不满了,尤其是高昌划归北庭都护府之后,他的不满或许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万两千人军队只有云烨的三成,更是让这位老将充满了斗志。

  从云烨进入西域,两军之间的联系很少,大部分都是云烨率先发出的信息,郭孝恪才会不痛不痒的回几句,连上下尊卑的礼仪都不顾了。

  大军行进在大山中,关中人对于眼前的景致非常的陌生,山下热气蒸腾,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火焰山,鸡蛋放在铲子上就能煎熟,现在却需要穿棉袄才成,山上没有任何的植被,风化的砾石一片片堆叠在一起,密集地吸附在陡峭的山体上,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塌下来,让人心中慌慌的。

  两侧山峰耸立,峰顶皆披着厚厚的积雪。南坡陡,北坡缓,地势险峻,山体表层多风化石。大路经过山口,其实就是在十余丈宽的山脊线上通过,犹如鲫鱼的背脊,两边都是险峻的峭壁。终年积雪的雪山就在大路边上,仲手可及,洁白的冰雪异常的寒冷,站在雪山边上站一会就有一股寒气逼人,手抓一把白雪只一会儿,手就冻得僵硬。

  可能是远离尘世,凡人少至,这里的蓝天特别的纯蓝,这里的雪山特别的洁白,看一会就让人头疼欲裂。

  这是高原反应,只有快速的通过这里下山,才会好转,范洪一在自己的脑袋上绑了一根带子,来回在队伍中大声的催促加快行军。

  “老范,不要催了,这和将士们没关系,是这里的山太高,现在的速度已经很好了,再催就会出事,记住了,要是以后去了吐蕃,你也会有这种感觉。甚至比这还厉害,你也要小心,过了山口就会没事。“

  云烨看了一眼无舌还有跟在自己后面的袁守城,他发现这两个老人表现的似乎比这些年轻人要好得多。

  “气息绵长就好,放缓心跳也就是了,没什么好稀奇的。“无舌还在生云烨的气,自己当宝贝一样看待的东西云烨毫不在意,甚至有一种弃若敝履的意思,这让他很是伤自尊。

  他又看看旁边的袁守城,敢断言,如果这个老家伙知道了自己怀里的四面玉牌的神奇之处,定然会疯狂的想要得到,估计会杀人。

  于是无舌下意识的把身上的皮裘裹紧,袁守城的身手似乎也不差,尤其是他身边的那六个中年道士,只要看他们骑马的姿势就知道这些人都不是善于之辈。

  云烨是指望不上了,无舌甚至觉得,只要袁守城出到足够的价码,他就会开心的把玉牌卖给袁守城,并且不会做任何考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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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节 田元义的幸福生活


      云烨不去,无舌也不去,老头子握着四枚玉牌,认为自己是距离神仙地最近的人,就算是天池充满了诱惑,而且近在咫尺,他也不愿意放下手里的玉牌往雪山上跑。

  袁守城想要一些军士陪他去,云烨想起夜陀的遭遇就一口否定,山上太危险了,夜陀的弟弟都被大猩猩一样的东西撕成两半,自己为什么要把好好地部下送给袁守城当炮灰?老头子的面子又折损不得,好在手下有一位非常能干的部下,那就是田元义,知道大将军非常的怜惜自己的部下,这种怜惜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所以就不动声色的从庭州一万多名仆从军里挑选出来五十名勇士,告诉他们,只要能保护着这些道爷从天池平安的下来,每人赏金一万,并且官升三级。

  赏格之高前所未见,勇士们一般都喜欢钱,更何况这次的赏格是精美的唐钱,不是西域乱七八糟的银饼子,勇士们对这样的待遇非常的满意。

  袁守城不太满意,自己在大唐地位崇高,云烨没有派出最精悍的唐军保护自己就是最大的失礼,在他看来,至少需要给他派一队军士才成,带队的怎么也该是校尉才好。

  正在云烨张口难辨的时候,田元义小声地进言:“老神仙,您老人家身手矫健,吞云吐雾的自然不需要人来保护,您身边的几位道爷也是能人异士,说到保护就让人发笑了,您其是需要的是背负辎重上山的力夫,还有向导,最重要的是,需要有探路的人。

  您老人家想想,天池原本就是神仙地。那里危险地不是人,而是环境,说不定还有神仙遗留的法阵,还有各种怪兽,晚辈在高昌就听说过天池的传说,这些胡人您拿来探个路。送个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咱们自家的儿郎,遇到了危险,您还要施以援手,这样会影响您的行程,要是损失的过多,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的,您说是不是?“

  袁守城狐疑的看看云烨,见他不断得点头。也就同意了,确实如此,去天池危机重重,那些军士身手低微,遇到麻烦自己确实需要援救,不像这些胡人,死了就死了,用不着自己费心。这一次失败了,下回再找些胡人继续上山也就是了。

  小子。其实老夫怀里有陛下的谕令,命你全力帮助老夫的,算了,看在你爱兵如子的份上,老夫就不拿出来了。胡人就胡人吧。”

  云烨摇着头说:“也只能是胡人,您就算是拿出陛下的谕令。晚辈也只会给你胡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更何况这是乱命,晚辈根本就不会接受。”

  袁守城面对云烨的强项也毫无办法,只能吩咐五名道士去做准备。

  “您不用麻烦了。该用的东西晚辈都给您备好了,上天山该用那些东西不会有人比我更熟悉,睡袋,燃料,新炉子,帐篷,衣服,鞋袜,雪地鞋,手杖,绳索,勾锚,武器,还有一些成药和绷带,军士用的军用铲子,这些东西您都要从头学起,老爷子,其实晚辈现在很不放心让你们现在就去登山,您最好等到明年,等晚辈处理完军务,我们一起去最好。”

  云烨说的不是客套话,事实的确是这样的,爬雪山哪里会有容易的,更何况自己现在身处的时代,蛮荒里还有许多古老而凶悍的野兽未曾灭绝,至少在后世,云烨就没有听说过沙漠里还有巨大的蜥蜴这回事,也没有听说过沙漠里到处都有大蚂蚁,更加不曾听说过一只蝎子能长到手掌那么大。

  袁守城呵呵笑了起来,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确实是一个好后生,只可惜一万年太久,老夫只争朝夕,老夫太老了,今晚躺下,不知道明日还能不能醒来,等不得啊。既然你准备好了,老夫就好好学学,天山!老夫很想瞧瞧你的真面目。”

  不管老头子是不是被长生不老迷住了双眼,但是这份求真的精神云烨不佩服都不行,唐人都是这样,云烨认识的那些大儒,就连许敬宗这样的人,在学问上也绝对不会苟且,只要看书,就会有工整的读书笔记出来,读懂了那些,那些没有读懂,都会标识的清清楚楚,然后就会向别人请教,算学一道对许敬宗来说就跟天书一样,但是,这个老家伙只要遇到不知道的,不理解的都会向云烨请教。不搞清楚决不罢休。

  这一回把许敬宗仍在楼兰乱石城,就是要他替自己看好退路,云烨总是觉得西域好像不太安稳,这或许和他一向悲观的情绪有关。

  可是数据说不了假话啊,三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只有九起,还都是针对商贾的,两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下降到了三起,这是边军大力整治后的情况,可是今年,强盗袭击城镇的次数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四十一次,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强盗的背后势力在准备一次大的行动,他们的目标到底是哪里?

  庭州?还是安西?如果让云烨来选择,郭孝恪该是最佳的目标,五千吐蕃强盗就敢向自己的三万大军悍然开战,纠集一大群人去找老郭的麻烦不会是什么问题吧?

  展开信笺,再一次提笔给郭孝恪写信,老生常谈也要说啊,自己的左翼现在空荡荡的,非常的危险,老郭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把那么大的一片空挡留给强盗四处流窜,自己却眼巴巴的去开拓新的土地,以前的土地都没有治理好,打什么新的天下。

  云烨的大军不断的在天山下扫荡,刘心武带着大队人马就像推土机一样的在这片大平原上横冲直闯,按照自己以前制定好的方略,将所有碍眼的势力全部连根拔起。

  庭州终于安定下来了,再也没有听说过哪里再发生大股马贼劫掠的消息,最欢喜的自然就是这段时间被困在各个城池的商队,长长的驼队又开始出现在商道上。

  云烨在搬家,勒令所有的官员家眷全部离开庭州,转道去楼兰乱石城,一时间,这条大道上车水马龙,行人不绝。

  目送着最后一批家眷在一位校尉的守护下离开,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趁着天气暖和,家眷们会在北风吹起的时候抵达乱石城,在那里休整一个冬天,开春之后,就会继续向关内进发,彻底地将官员的后顾之忧清除掉。

  庭州的官员都很清楚,大帅很可能要有大行动了,对这一点他们极为亢奋,如今大军的哨探最远已经到达了石漆河,对于这条河流,云烨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石油都能从地下冒出来,最后汇进河流形成一条漆黑的河,这简直太浪费了。(确有其事,石漆河,古地名。)

  有石油,云烨就有数不尽的火油,在这里用不着像长安一样珍惜原材料,他准备在这里进行掠夺性的大开发。

  庭州制作灯油的商家发财了,云烨的大军在无限制的收购猛火油,只要你能制造出来,他就会全部收购,范弘一看着堆积如山的陶罐忧心忡忡。

  “大帅,我们的猛火油太多了,按照我们现在的消耗速度,十年都用不完,咱们随军带的钱财已经快要用完了。“

  云烨推开文书,揉揉自己的眼角对范弘一说:“多?我怎么感觉还少,猛火油是好东西啊,可以用来作战,可以用来烧火,等到我们的驼城建立起来之后,你就会觉得再多也不能满足大军的消耗,老范,火药和猛火油是另一种新的作战方式,我们正在积累这方面的经验,你放心,等到越州把无数的铁皮桶子运过来,你就不用担心猛火油会没有地方存放了。

  你现在要加紧制作热气球,到时候我们全军进入驼城的时候,它就是我们的眼睛,五个,绝对不能少于五个,长安运来的新式喷油炉子就要安装到上面,你挑选人手好好训练,咱们的热气球不需要到处乱飞,只是用绳子绑在驼城上,危险性要比在长安的时候小很多,我的亲卫里面就有好多懂得旗语的,重点从他们中间挑选。

  至于大军没钱这种事请,你老范说出来不脸红?大军怎么可能会没钱?这事你去找田元义商量,你是一个死死地军人脑子,我们有最强悍的士兵,又处在最繁忙的商道上,要是我们对兵部去公文要钱,大唐最无能的将军帽子就会扣在我头上。“

  范弘一见云烨又开始研究公文,只好去找田元义,田元义笑的开心极了,自从大帅来到北庭,田元义就觉得自己像是生活在梦里。

  原先求爷爷告奶奶的想要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进玉山书院就读偏偏就是进不去,结果大帅扔过来一个腰牌,就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去玉山书院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不算差,就会优先进入书院就读,孩子和正妻已经跟着程家商队返回长安了,自己顿时觉得前路一片光明。自己守西域孤城的那点委屈,根本就算不上事情。自己随着大帅东征西讨,也根本不算事,就是不小心战死了,也不算多大的事,因为自己的职事差遣由西域黜制大使变成了大将军府的录事参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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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节 倒霉的袁守城


      “范将军,卑职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些天属下在军中详细的了解了军中的财务,卑职以为,我们直接付给那些胡人财货是不妥当的,应该把这些事物交给商贾去做。”

  范弘一看了田元义一眼冷冷地说:“军中缺少猛火油,不这样做还能如何?交给商贾,难道我们还要付给商贾利润不成。”

  “将军息怒,卑职要说的是地方上的做法,自然与军中做事的方法不同,您可能忘记了,天下万民都是要缴纳赋税的,商贾何能例外?

  我们直接从胡人手里拿到了猛火油,其事对地方上的财政并没有帮助,就算是要收税,也只能收一次,如果咱们把这些事请交给商贾去做,不但我们一文钱都不用花就能得到大军所需要的猛火油,说不定还能有大笔的进项。

  不光是我们,就是关中的官府也能从中受益,我们这里是猛火油的产地,收夏赋,秋税乃是天经地义,朝廷允许百姓折成实物缴纳,我们自然能够把这些东西折算成猛火油,这样一来,大军所需的猛火油就再也不是问题。

  您一定不知道一桶灯油在长安卖的有多贵吧?这可是很肥的一宗货物,整个西域依靠他吃饭的人非常得多,大家一窝蜂的去炼油,这不妥啊,需要朝廷进行控制,加强一下管理,已经有好几个部族为了争夺油泉打起来了,听说还死了人。

  咱们北庭现在需要的是平安,大将军殚精竭虑的四处剿匪不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吧,既然他们自己没办法和平共处,咱们官方就需要出面调解一下,攘平地方治安,这是哪一个官府都需要做的要务。所以啊,我们需要把所有的油泉收归国有,然后再卖给有实力的部族,让那些没有实力的部族替人家干活,这样以来,皆大欢喜。大家都有饭吃。商贾们也能买下油泉,雇佣那些闲散的胡人替自己干活,我们要做的就是收税,卖油泉,准备装油的桶子,其余的与我们无关,商贾,部族,百姓。他们会自动的形成一个平衡,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范将军,您看这样行不行?“

  范弘一再次看了一眼田元义说:“难怪大帅会对你青眼有加,却又不愿意和你走的太近,老范我还纳闷,现在知道了,和你这样的人打交道老子会折寿。我们当兵吃粮的确实不该和你们走的太近,事情你去做。需要兵力老子给你派,能早日把大军花出去的钱归到账上,老子就装大头不闻不问。“

  田元义笑的脸上全是皱纹,地方上的这点小龌龊他怎么会不知道,本身就是从吏出身,怎么把官府的权利运用到最大已经研究了数十年了。这些不过是小道而已。

  范弘一刚刚出了他的房间,一大群人就涌了进来,田元义脸上谄媚之色立刻就不见了,咳嗽一声对一屋子的人说道:“庭州有头有脸的既然都在,我们就把事情说清楚。刚才五蠡司马来了,准备要再一次扩大猛火油的产地,军中缺少这东西啊,大将军甚至准备下令从玉门抽调猛火油回来,你们想想看,一旦北庭到处都是猛火油,你们还打算发财?

  一旦大将军把猛火油划归军事物资,谁敢从北庭运一斤猛火油进关?五蠡司马是个什么官大家都清楚吧,一旦决议形成,想要修改那比登天还难。

  是本官在司马面前再三的恳求,并且做了保证,这才让司马打消了扩大炼油的念头,顺便问一句,大军的钱财拿在手里就不感觉到烫手?“

  “范参军,有话您就说,就冲着您今日的仗义,我等万万不敢忘记您的大恩,只要您能帮着我的部族保住那五口油泉,万事好商量。“一个浑身挂满了珠宝玉石的大胡子胡人抢先开了口,其他人也纷纷的应和。

  田元义郑重的点点头说:“军中每月需要三千罐子猛火油,这是死的,没人情好讲,也没道理讲,这些油出了岔子,本官估计会死一地的人,包括本官自己,拜托诸位万万出不得岔子,至于剩下的么,大将军没说,五蠡司马没问,那就是说就由我们自己支配,大家想要过好日子,也就在剩下的这些油里面了出了。

  哈哈,我老田是没胆子去找大将军要油钱,不知你们那位有这样的豪气?“

  田元义看着那些愁眉苦脸的胡人和唐人,又笑着说:“三千罐子猛火油换算成田赋和商税,不知你们是不是还有意见?“

  一个唐人商贾拱手道:“田参军,小人斗胆问一句,在这里的完税单据不知进玉门关的时候有没有效果?“

  “有,但是仅限于玉门关。“田元义回答的斩钉截铁,那个商贾也是一脸的笑容,他不需要把猛火油运到长安,他只需要运到敦煌就能完成交易,只要能进玉门关,也就是说他的税额就全部完成了。

  “既然如此,那是大好事啊,老夫从这三千罐子猛火油里认五百罐子。“

  有了一个认领的,立刻就有无数的人想要认领,手慢的没有领到,只好缴纳高额的赋税,胡人们在得到自己的财产并不会受到威胁的承诺后,出手还是非常的大方,从云烨这里流出去的钱财,又慢慢的在往回流,范弘一对此非常的满意。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云烨站在窗口吟诗,字句优美,田元义都流露出迷醉的神态,躺在床上的袁守城也停止了呻吟,窗外白雪纷飞,雪花连片,遮住了天地人间。

  “小子,老夫活着回来了,雪蛆老夫也给你带回来一条,虽然被野人所阻,没能见到天池真容,老夫相信,这一趟并没有白走,来年春天你一定要陪着老夫再走一趟。“

  袁守城咳嗽一声,他被雪山上的猴子重重的打了一胳膊到现在依然不见好转,雪蛆云烨亲自看了,夜陀还真的没撒谎,只是并没有一丈多长,这一只比较小,云烨掰开雪蛆的口器,发现里面长了一圈圈的牙齿,被这样的东西咬上一口,绝对会凶多吉少。

  刘金宝嘴里咬着一把匕首,正在将雪蛆刨开,很奇怪,雪蛆的肚子里没有任何的野兽的尸骸,只有一些碧绿的苔藓,难道说这东西是吃草的?

  剥掉外面的红色肉皮,里面的环状肌肉莹白似雪,云烨让刘金宝切下来一块子,喂给了一只狗,观察了好一阵子才确定这东西无毒。

  既然没有毒,那就说明人也能吃,清炒了一盘子云烨尝了一口,立刻就爱上了这东西的味道,有点像脆骨,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等到一盘子全部吃完之后,才发现,所有人都在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己。

  脆骨煮熟之后炒红辣椒,再加上一大把花椒爆香,不用吃,那股子浓香的味道就知道乃是绝世的美味。那日暮从来都是夫君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从不讲究,吃了一点之后,就开始疯抢,刘金宝也是如此,田元义犹豫着夹了一点,吃了之后,筷子就再也停止过。

  无舌先生浅尝即止,点点头就去了后院忙自己的事情,袁守城和剩下的四个弟子悲哀的看着一群人在那里大快朵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是这条虫子将一个老道活活的绞死了,全身的骨头几乎都断了,解救下来的时候,整个人如同一个肉口袋一样,内脏从嘴里不断的流出来,几乎将血全部都吐出来了。

  五十个胡人,活着回来的只有三个,野人的叫声引发了雪崩,就在大家仓皇逃命的时候,不断的有胡人被那些野人一样的东西抓起来扔到悬崖底下,如果不是云烨给袁守城他们准备了绳子和钩索,说不定就会全军覆没。自己的努力只给云烨带回来一盘子好菜而已。

  “以后这东西不能叫做雪蛆了,我们需要给他起个好听的名字,不如就叫做雪龙,蛆这种东西怎么都不会让人有胃口,开春了,我们也去抓一些回来,送回长安,当作土特产献给陛下,云家每年都要在陛下大寿的时候上贡,太费钱了,送这东西就好,雪龙啊,味道又好,陛下一定会喜欢的。“

  云烨的话匣子一打开,众人就开始胡说八道,一个个志得意满的准备等到春天就去雪山上抓虫子,捉野人,然后去天池看景致。

  “那日暮也去,那里到了四五月份的时候有非常多的蝴蝶,最大的蝴蝶比巴掌还大,色彩斑斓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云烨笑着在翻检盘子找肉吃的那日暮头上拍拍,笑得非常开心。

  “云侯,你难道就不担心遇到这些怪物?它们真的会吃人。”袁守城觉得云烨实在是太托大了。

  “不会的,老先生,只要我们不在这些虫子发情期上雪山就不会有问题。我刚才看到了这条虫子身上的生殖器官在外露,这东西和蛇差不多,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会露出这东西来。哈哈,怪不得会发红,原来是在发情。你们打扰人家传宗接代,不找你拼命找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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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节 老战奴和走盘珠


      “世界上的事情你只要理顺脉络,天地万物都能为你所脖理不顺脉络,碰得头破血流怨得谁来?您老人家一辈子都在想着长生,怎么就不研究一下天地万物的本质呢?

  一部《道德经》恐怕被道长们翻烂了吧,还记得老子说的那句话么?“不等云烨把话说完,袁守城低声道:

  “道深沉矣似海,高大矣似山,遍布环宇矣而无处不在,周流不息矣而无物不至,求之而不可得,论之而不可及也!道者,生育天地而不衰败、资助万物而不匮乏者也;天得之而高,地得之而厚,日月得之而行,四时得之而序,万物得之而形。“

  四位道士听了这句话,当即坐到地上,一起吟诵《道德经》,云烨叹口气,袁守城还是不死心,还是对天池抱着极大的信心,自己本来要说的是老子的清静无为,袁守城立刻就用老子的话来堵住自己的嘴,也罢,既然他如此的痴迷,自己何必枉做小人。明年四五月份带着他们去天池旅游一趟并不是什么大事。

  大雪似乎将庭州给禁锢住了,同时禁锢的还有时间,云烨动不了,那些西域人也一样动不了,冬天的戈壁滩,不是人能够轻易活动的时候。

  只有坎儿井里的水是自由的,冒着白汽汩汩的在地下奔涌,庭州胡人的活动其实就是在借助坎儿井的隧道在活动,地面上见不到一个人,但是在地下的坎儿井隧道里,人来人往,非常的热闹,云烨所需的火油依然源源不断的运进了地下仓库。

  范弘一愉快的清点完这个月的火油,看着那些商贾谄媚的表情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白白拿了人家三千罐子油一文钱不出,还要接受人家的感激,这一幕对他的心绪冲击很大。

  派兵护送商贾·原本就是自己的职权内的事情,现在这个职权,也被田元义拿去卖钱了,而且还是价高者得·大帅听了哑然失笑,自己被弄得面红耳赤,范弘一感觉,自己要是再和田元义来往下去,迟早会变成和他一样的无耻小人。

  为了保住自己的德操,范弘一这些天一直住在军营,和军士们一同出操·训练,一起巡营,甚至一起修建营寨·他把这些做法。当作对自己意志的一种磨练。大丈夫当堂堂正正光耀于世,岂能蝇营狗苟一

  大雪断绝了天山路,云烨在营帐里发愁,就算曲卓他们得到了情报,这样的天气里也没有办法从从楼兰送到庭州,所有的事情只能从明年开春雪化之后继续开始,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时间之河才会继续流淌。

  庭州被大雪覆盖,碎叶城却是阳光灿烂的好日子·黑风穿着昂贵的黑狐裘,带着十几个从当地雇佣来的武士从满是人流的街道上走过,对那些被绳子捆在街市边上的奴隶看都不看一眼·这里是低级奴隶的购买地,全部都是那些强盗们从别的地方抢回来的农奴,或者牧奴·按照曲卓的吩咐,他今天需要购买五十个彪悍的战奴,听说有一些是专门被训练出来作战的战奴,他们无惧生死,只知道战斗,最妙-的是他们不在乎为谁战斗。

  战奴和美丽的女奴是抢手货,只有那些濒临破产的贵族才会出售自己的战奴·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贵族也就不再是贵族了·因为他们保命的最后底牌也被出卖了。

  小苗亚麻色的头发黑黑的眼珠显露出一种异样的美,她今天扮演的角色就是黑风的小女儿,她的脸上挂着一截面纱,灵活的眼珠子,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

  她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孩子,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小苗总是拿食物给他们,都是真正的食物,不是残羹剩饭,那些肮脏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整张的馕饼,也没有吃过大块的羊肉,只有安吉姐姐的施舍篮子里才有这些食物。

  所以安吉姐姐的名字迅速就传遍了碎叶城,只要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的住所就会人满为患,曲卓不止一次的警告过小苗,这样招摇过市对自己要干的差使没有一点好处,但是他说了等于没说,因为小苗会把他的食物也拿去送给那些流浪儿。

  碎叶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阄,也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人,雇佣来的武士推开人群,给黑风和小苗腾出一条道路来。

  这里看热闹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来看那些露着皮肉在寒风中发抖的女奴的闲人,没钱买,看看也好。黑风的奢华让那些闲汉自动的腾出位置来,这是一位贵族老爷得罪不起。

  “我富贵的兄弟,阿卜杜拉能有幸为您效劳吗?“

  黑风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奴隶贩子,高傲的抬起头鼻孔对矮小的奴隶贩子说:“我信奉的是太阳神,也没!有ˉ隶贩子的兄弟,我只是来买奴隶的,如果你有好货色,被我看中,我就会买下来,如果没有,就去找有货物的人,我没有多少时间等待。“

  奴隶贩子没有半点的不高兴,继续弓着腰说:“我这里有美丽的女奴,还有一位是处女,她的皮肤就像牛奶一样白皙,摸起来就像唐国最好的丝绸一样的顺滑,她的声音就像百灵鸟一样的婉转,我的老爷,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我的家族正在扩张,我需要强大的战奴,用来保卫我的财产,还要找一个小女奴来伺候我的女儿安吉。”黑风腆着肚子牵着小苗的手,不用表演,眼神都是满满的宠溺,小苗乖巧的依偎在他的身边,通过这些天来的相处,小苗非常的喜欢黑风给她讲的故事。

  “尊贵的老爷,您真是找对人了,莎珊国的阿古泰家族没落了,他们家的小王子把最后的六十三名战奴出售,他们非常的有感情,不愿意被分散出售,求我将他们一次性的卖给一位主顾,如果老爷您能一次买过来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大食人,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勇士,我会给你一个与他们勇猛相匹配的价格,如果你没有给我六十三头狮子,而是给了我一群野狗,我是一个子也不会出的,哈哈哈。”黑风没想到自己今天的运气好极了,竟然能一次遇到六十三个战奴,这样的时候并不多。

  说到了货物,那个叫做阿卜杜拉的大食人立刻就直起了腰板,阿古泰家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只是到了这一代家里全部剩下酒囊饭袋而已,他家的战奴是出了名的勇敢和忠诚。

  “我尊贵的老爷,阿古泰家族的战奴是非常有名的,落在我的手里已经半年了,以前不是没有贵族老爷来问过价格,很可惜,他们买不起,您说的太有道理了,好货就该有一个好价格。”

  小苗不理会黑风和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她的眼睛不断的在那些女奴的身上看来看去,只要她的眼神落在那个女奴的身上,那个女奴就立刻跪下来,祈求小苗把她带走。

  黑风哪里会不知道小苗打得什么主意,连忙对小苗说:“这些女子确实可怜,我们没有办法把她们都救下来,如果你喜欢,一会在帐篷里你可以挑两个女奴,我们能做的就这么多。”

  侯爷在这里一定会把她们都救下来的!”小苗撅着嘴恨恨的说。

  黑风无奈的摇着头说:“这个世界上可怜人很多,就算是侯爷也没有办法把她们全部救下来,除非大唐能够占领这里才行,我记得大唐没有奴隶是吧?”

  “当然没有,我家里的丫鬟仆役都是来家里帮着干活的,每个人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就像伺候我的小花她就是来府里学规矩的,学好了规矩,就能出去嫁个好人家。”

  听了小苗的话,黑风愣了一下,刚才的话他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侯府竟然真的是这个样子,小苗从来都不说谎这一点他知道的非常清楚。

  “难道说那里真的是天堂?”黑风喃喃自语了一句,就随着阿卜杜拉进了一个很大的帐篷,他一眼就看到了靠着墙站立的一群人,他们和帐篷里的其他奴隶在精气神上明显的不同,身体也明显的强壮的多,一个花白头发的战士向黑风鞠了一躬说:“尊贵的老爷,我们六十三名战士只愿意一起出售,不愿意分散开来。”

  说完话就抱着胳膊又靠到了墙上,黑风很高兴,对阿卜杜拉说:“不错,看着就是勇猛的战士,最难得他们还会说突厥话,很好,多少钱,我全要了。”

  阿卜杜拉眼睛都笑得密封了起来“三千个银饼子,我的老爷,您认为这个价格值得吗?”

  小苗瞅了一眼那个老战奴,发现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两只拳头死死的握住,痛苦的不能自己,心里面就为这些武者感到悲哀,她能看的出来,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

  见黑风还要讨价还价,怒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颗海蓝珠,丢在瓷盘子里对阿卜杜拉结结巴巴的说:“我买了!

  所有人都盯着盘子里滴溜溜乱转的海蓝色珍珠,阿卜杜拉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艰难的挤出三个字:“走盘珠!“

  “他们值这个价!“小苗的这句话是对那个老战奴说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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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节 小问题


      莫阿斯举着大盾勇敢的向战马扑了过去,突厥人的连珈在他的巨盾上发出轰然的巨响,战马的前蹄也踩在大盾上,莫阿斯的身体立刻就被踹了出去,眼看着其余的战奴亡命的举着盾牌在战马群中左支右突艰难的抵挡突厥骑兵,莫阿斯不理睬已经垂下来的左臂,右手提起大盾再一次冲了上去。

  小苗手里的篮子掉在了地上,她拼命的眨巴眼睛,希望眼前的一切都是错觉,怎么也不相信面前发生的这一且,刚才还在向自己讨要食物的孩子现在躺在血泊里抽搐,有些孩子的嘴里还咬着一块饼至死都没有吐出来。

  那个孩子的腿被战马踩断了,才勉强爬了两步一只马蹄子就踩到了他的头上,头颅的爆裂声让小苗猛的抖了一下,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的衣服还是自己送给她的,她非常的喜欢这件她穿着非常肥大的裙子,穿的已经发黑了也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她就躺在墙角,嘴里大口的呕吐着鲜血,将红裙子染得更加的鲜红了,世界仿佛离小苗很远,她的太阳穴在扑扑的跳,眼睛似乎被小女孩的红裙子染红了。

  侍女用力的拖着小苗的腰希望能把吓傻的小苗拖回去,战场从来就不该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另一个侍女抱着小苗的长枪,虚刺着吓唬那些突厥骑兵不要靠近。

  小苗手一抬,就把抱着自己的侍女送到了高墙上,又夹手夺过另外一个侍女手里的长枪,枪杆子一挑,也把她送上了高墙。

  然后她就倒拖着长枪向突厥骑兵迎了上去,她刚才不是吓傻了,她只是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狠毒到这种地步,当年自己抢劫云侯,云侯也没有杀人·还给所有的人找到了出路,自己去岳州的时候见到了,花婶,赵叔他们过得好极了·快五十的刘家婶婶竟然挺着大肚子,别人只要说起来,还害羞。

  这里怎么就是这个样子?眼看着小孩子挤满了巷道,就能带着骑兵踏过来?道理不对,道理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应该下马,撵走孩子·再说抢走自己的话,这样一来,自己最多再打折他的另一条腿。

  莫阿斯退过来护住小苗·他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肩背上有一道能看见骨头的伤痕,瓦希提全身躲在大盾下面,那些骑兵还不住的控制着战马去踩他,小苗的枪杆子摆了一下,莫阿斯就退到了她的身后,脚底下搓动一下,掉在地上的大盾就飞旋了起来,斩掉了那个突厥人的马首也斩掉了他的头颅·盾牌和马首人头一起飞的很远才砸在墙上,土墙上顿时就多了两抹殷红。

  莫阿斯将腿部受伤的瓦希提拖了回来,三十个毫无准备的步兵想要抗衡突厥人精锐的骑兵·没有在第一瞬间就被杀光,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小苗的眼睛变得很红,她看到的世界也是红得·小苗知道怎么对付骑兵,地上多的是散落的短剑,她一边往前走,一边不断的把地上的短剑,或者盾牌踢得飞起来,短剑会扎在马腿上,而盾牌会盘旋着将马蹄子斩下来·看着轰然倒地骑兵,小苗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双脚·师父说过,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用处,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能杀人,只要控制得好就能做到一击必杀。

  为了节省力气,她的长枪总是点到为止,能用三分力气杀死敌人绝对不会用上五分,于是她的枪尖就不断的出没于突厥人的咽喉,耳根,或者直接捅进嘴里……

  刚才数了一下,自己已经杀死了八个突厥人,这让她很是高兴,但是脚下孩子的小小身体,又让她想要呕吐,于是她就加快了步伐,准备越过这片血肉场地,粘糊糊的血液让她的身体到处都不舒服。

  她看到了那个叫做薛西斯的战奴,他手里的战锤刚刚敲死了一个突厥人,身后就有一柄长刀砍了过来,小苗把脚底下的一柄长刀踢了出去就继续往前走,她这个时候已经有些烦躁了,薛西斯知道身后有刀子砍过来,却没有办法阻挡,等了很久都没有感到疼痛,朝后望去,有一个突厥人被一把长刀钉在土墙上大口的吐血。

  战锤敲击的枪杆上就像打铁一样,小苗不在乎,她的长枪总能借助战锤敲击的力量变得更快,以至于她身后的那些战奴都不敢靠近她的身旁。

  枪如毒龙,每噬咬一口,就会有人丧命,哪怕耳后只有一个小小的破洞,也会立刻死亡,这柄骑枪是侯爷的,自己临出门的时候从兵器架子上拿的,听说里面蕴含了五金的精英,刚柔相济,一辈子不擦洗也不会生锈,枪尖听说有五层,!里面的软,外面的硬,拿大锤砸也不会轻易地折断,小苗以酋信,现在相信了,因为这杆枪明明都已将被砸弯了,锤子离开后,这杆枪又会变得非常直,枪尖依然能轻易地洞穿铁甲。

  枪很沉重,是因为上面叉了一个人,她甩掉枪头上的那个人,已经能看到阿史那博坦的那张可恶的丑脸了。

  “放箭”!阿史那博坦大叫起来,小苗没见过这样的蠢猪,放箭之前还要大叫,侯爷他们放弩箭射人的时候从来不叫唤,你都说明白了,哪里还能射得死人,小苗的身子矮小,战奴的大盾能把她遮得严严实实。

  盾牌叮叮当当的响,小苗拖着长枪继续靠近阿史那博坦,她真的想问问这家伙骑着马踩死小孩子是不是很愉快,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杀人。

  突厥人的战马跑得很快,他们想把小苗撞飞,就像对付莫阿斯一样,小苗果然飞了起来,踩着马头一脚就踢在那个骑士的头上,小苗的鞋子里有铁板,从她跟着无舌练武的第一天无舌就给她做了一双铁鞋子,现在她只在鞋底子里加了一块铁板,鞋子的头上还有一小节匕首。

  骑士从马上掉了下去,小苗的脚勾着缰绳用力的把马头提了起来,战马顿时站立了起来,脚底下踩着舞步转了一个大圈子朝落下前蹄,小苗有了一匹马,因为那些突厥人已经开始跑了,她今天准备把这些都抓住好好的问问,为什么。

  阿史那博坦非常的后悔,他以为有这些精锐的骑兵就能把那个女人抢回来,谁知道碰到了墙壁上,她居然能强悍到这个地步,骑兵伤亡过半,他不知道一会该如何向父亲解释。

  那个女人长得并不漂亮,如果不是家财丰厚他正眼都不会看一眼她,海蓝珠他见到了,那是人间的至宝,听说那个女人很随意的就拿了出来,博坦不认为她只有这一颗。

  突厥人的骑射非常的有名,所以战马上都带有弓矢,小苗躲过了两支箭,将长枪挂在得胜钩上,伸手取过长弓,抽出来一支长箭,这些狼牙箭做的很粗糙,连倒钩都没有,家里的长箭都是有倒刺的,不是好箭她就射得很随意,长箭越过了马头最后停留在一个突厥人的后脑上,小苗特意放过了博坦,一会还有问题要问他。

  碎叶城的大街上一片混乱,四十几匹马在前面狂奔,不断的有人从马上掉了下去,翻滚两下就不动弹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少女骑在马上紧紧的追赶,她手里的弓弦只要一响,前面的骑士就会有惨叫声发出来,在经历了短暂的混乱之后,碎叶城的人就躲在道路两旁看戏,因为后面的那个少女就是安吉,好多的小孩子还在喊着安吉姐姐。

  突厥勇士受不了这样的屈辱,勒转了马头,嗷嗷的叫着挥舞着长刀向小苗杀了过去,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屈辱。

  两马交错,小苗继续前行,勇士的战马慢慢停步,人丛马背上掉了下来,咽喉处喷涌的鲜血浸湿了地上的沙石,街道上响起了轰然的叫好声,小苗已经杀进突厥人群,她的长枪再一次开始逞威。

  战马嘶鸣着从人群里穿过,小苗闪过横扫的长刀,狸猫一样的钻到了马腹下面,长枪如同毒蛇一般窜了起来,钻进了突厥骑兵的耳根,还没等她回到马背上,她战马的头颅已经被重锤击碎,轰然倒地,就在众人的尖叫声里,小苗从尘埃中再一次站起来,只是衣袖上沾满了尘土,长枪握在手中迈着碎步再次迎着两骑冲锋。横扫的长枪击折了战马的前腿,突厥人刚刚从战马上窜起,就被一根斜刺过来的长枪捅个对穿。

  剩余的几骑再也不敢回头应战,将身子紧紧的贴在马背上疯狂的打马逃窜。

  小苗牵过来一匹马,慢慢的上了战马,拍一下马脖子,战马就缓缓的向前走去,没必要太快,她看见那些骑兵窜进了一座高墙大院,自己还有问题没问,他们怎么能回家?

  一辆白色的马车停在路边,车内的主人撩开帘子从头到尾看完了这场战斗,放下帘子对身边的人说:“阿史那家不去也罢,他们今天逃不过此劫。“

  “长老说笑了,难道那个女子还能杀光阿史那家不成?“

  “会的,她的杀气未消。“回答完旁边人的问题掀开帘子问马夫:”此女何名?“

  “安吉,天使安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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